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安排及教学检查等相关培养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8-21浏览次数:511

       各学院: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确保研究生教学环节落实到位,强化过程管理与质量监控,促进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现将本学期研究生教学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研究生课程安排

        本学期研究生从第二周(8月28日)开始正式上课,第19-20周(12月25日起)安排期末考核。

        研究生院已将2017级研究生公共课安排完成,请各学院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和研究生公共课安排时间,妥善安排本学院2017级第一学期和2016级第三学期研究生的专业课,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请各学院在开学第一周按《西北师范大学<××××>课程教学大纲》格式(见附件1)制定培养方案中学位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选修课的课程教学大纲,并组织专家审定。审定后的课程教学大纲及审定专家名单务必于8月25日前上报,研究生院将在研究生院网页公布并按教学大纲开展后期教学督导相关工作。

        2、各学院务必按照研究生培养方案安排专业课程,并于8月25日前将各年级研究生的专业课上课时间、地点、任课老师等信息全部编排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中,以便师生查阅课表。研究生院按管理系统中的课程编排情况安排教学检查。

        3、自2017级硕士研究生起,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公共外语课按学生入学外语成绩高低分别开设《高级英语》和《英语》。《高级英语》由外教授课并考核。《高级英语》、《英语》具体分班名单见附件3、4

        4、2017级博士研究生除了开设第一外国语外,还增开第二外国语选修课:《俄语》和《法语》,学生必须选修其中一门课程。选课时间及上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文科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开设的《马克思主义与社会主义科学方法论》以学术报告形式开设,学术报告的具体组织形式及讲授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6、2017级“少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基础强化培训班课程安排。根据国家对“少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相关政策,自2017年开始,被我校录取为“少干计划”的硕士研究生,在本校就读期间,除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之外,将同时完成针对“少干计划”量身定制的基础强化培训课程。2017-2018年第一学期,“少干计划”基础知识强化培训班安排《党的政策》、《文史知识》共两门课程。具体授课安排见附件5

        7、2014级农村教育硕士于本学期入学在校学习时间为一年,专业课的安排需要相对集中,以保证研究生在校期间能够修完全部课程,并达到毕业要求的学分。

        8、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部课程实行单独编班开展教学,不允许与学术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混合编班开展教学。

        9、各学院专业课安排应尽量使用本学院的教室资源,确实无法满足排课需求的,请及时将该课程上课时间和上课人数及所需教室数量、类型等信息以书面形式报研究生院学术与培养部,由研究生院与相关单位协调解决。

       二、教学检查安排

        教学检查分定期检查和非定期检查。其中开学检查时间为第二、三周,共两周。各学院应认真组织开展教学检查,检查务必根据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规定进行,研究生院将协同教学督导委员会组织人员进行抽查。

        各学院主管院领导应牵头组织教学检查,确保本院研究生教学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各专业教学任务安排到位,以防漏开课程;各门课程的任课教师和学生上课情况等。

        研究生院对各学院的课程教学情况随机抽查,对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至相关学院,情节严重者予以严肃处理。

       三、研究生课程成绩录入

        1、研究生专业课成绩需在课程考核结束后的下一个学期开学一个月内,由任课老师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录入,也可以由任课老师提供学生课程成绩单,由开课学院研究生秘书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导入此门课程成绩。请各学院通知并督促相关老师于9月23日前在信息平台中录入学生课程成绩,并通知研究生登录平台查看成绩。

        2、请各学院于10月20日前核实下半年毕业答辩研究生各科成绩,如有缺漏请及时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中。请即将毕业的研究生尽快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查看各科成绩有无缺漏。成绩有缺漏者,请尽快与所在学院联系查实、补录,否则会影响个人毕业论文答辩。

       四、2017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

        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明确在正常学习年限内应学习的各类课程、应获取的学分等情况。

        1、各学院研究生秘书通知导师及学生熟悉相关专业的培养方案及课程设置。

        2、研究生本人在明确导师对个人培养方案意见的情况下,登录信息管理平台,制定并提交个人培养方案。

        3、研究生导师登录信息管理平台,查看并审核学生个人培养方案;研究生打印已通过审核的个人培养方案,经导师签字确认后交研究生秘书存档。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工作需在入学后第一学期内完成,请各学院按照进度要求,按时完成此项工作。

        特此通知 。

 

       通知链接:http://yjsy.nwnu.edu.cn/Article.Action?ID=6863